安庆市2017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总结报告来了!

安房网 2018-10-17 17: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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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项目支出和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为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安庆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住房保障房专项补助资金。 (二)组织过程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

原标题:安庆市2017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总结报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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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改善我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前拟定年度目标任务。围绕“D级危房优先、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由各区调查摸底、汇总梳理,并征求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文物等各相关部门意见,编制了《安庆市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送审稿)。根据城市大建设推进新进展、新要求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相关部门多次亲临现场踏勘,深入调研、反复筛选、分析论证、修订完善,最终确定了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2017年度,我市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8个(市区27个)、19583套(市区10800套),基本建成项目55个(市区25个)、16261套(市区9176套)。

(二)省级项目支出和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为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安庆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住房保障房专项补助资金。2017年度共争取中央和省城镇保障房专项资金80286.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4789万元、省补助资金3797.4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70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安庆市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22944套(市区13793套),基本建成19217套(市区11946套),大量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我市高度重视2017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及时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并组织各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

(二)组织过程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已于2017年初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在这次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求各县(市)按照2017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绩效自评目标,逐个项目进行自检,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汇总、核实,同时,做好《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考核表》填报和相关汇报材料编写工作。

(三)分析评价

我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组织有序,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绩效目标情况。通过绩效自评,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棚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不断规范棚改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有效落实棚改财政资金管理、土地、税费减免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省政府下达对我市棚户区改造目标考核任务为新开工19583套(市区10800套),基本建成16261套(市区9176套)。我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针对完成情况每月在市委扩大会议上进行专项通报,并按季度对各县(市)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截至6月底,全市棚户区新开工13904套(市区7800套),开工率超过70%;到9月底,全市共计新开工棚户区22244套(市区13793套),开工率113.59%(市区127.71%);截至12月底,全市新开工棚户区22944套(市区13793套),开工率117.16%(市区127.71%)。基本建成19217套(市区11946套),基本建成率118.18%(市区130.19%),均超额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二)项目得分

安庆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从项目资金、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方面来看,我市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已取得预期成效,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度,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14370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共计80286.4万元,均已全额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为扎实开展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市财政部门建立了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的资金筹措和监管制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棚改专项补助资金。2017年,全市共争取棚改专项资金80286.4万元;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配套补助资金2170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现已全部拨付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专户,并全部按时支付给棚户区改造住户。同时,按上级规定要求及时提取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3.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分析。我市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住房保障资金专户,严格资金监管。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均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做到棚改建设项目单独建账。项目开工后,市同安公司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查看项目立项、土地、环评、规划许可、图审、项目评审、工程招投标、监督监理和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按照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从市财政局和住建委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情况来看,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和白条入账现象。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规范,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等现象发生。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2017年度我市共开工棚户区项目58个(市区27个)、22944套(市区13793套),开工率117.16%;基本建成棚户区项目55个(市区25个)、19217套(市区11946套),基本建成率118.18%。

(2)项目完成质量。我市严格落实有关文件政策,出台并认真落实《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优惠政策的若干意见》、《安庆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关,严格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度,落实“六制”管理,今年多次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监督、执法检查,实现了安全零事故、质量零事故的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得到了保障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3)项目实施进度。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2017年棚改计划确定后,市政府及时将《关于下达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宜政秘[2017]89号)和《关于印发安庆市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宜政秘〔2017〕42号)下发至各县(市)区,并通过召开高规格的全市棚改工作动员大会,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改造原则、组织实施、政策措施等具体工作,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市区延续指挥部调度模式,抽调市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公安、土储、城投等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实行兵团式作战、扁平化管理,压紧压实各级部门单位的责任,形成推动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要,也成立了棚改指挥部或领导小组。2017年,我市上下一心,攻坚克难,于2017年10月份全面完成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

(4)项目成本控制情况。为确保棚改工作顺利进行,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棚改土地、金融支持政策以及税费减免政策,及时下达和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棚户区单户面积和改造成本控制在合理区间,县域范围内棚改项目基本实现资金总体平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市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安庆市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多重叠加。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确定棚改安置方式,有效强化了我市稳定投资能力。棚户区改造打通了棚改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有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较好支撑了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同时,高效整合了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释放了大量区域位置好、适合商业开发的优质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开发投资企业,为安庆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注入新的活力。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一是有效改善社会民生,广大棚户区居民纷纷“出棚进楼”,从低矮破旧、缺少公共服务配套的老旧棚户区,搬入高大敞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现代化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精神面貌和生活状态都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提升城市形象面貌。通过棚户区改造,清除了城区积水点和环境“脏乱差”地带,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将大王庙、大观亭及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等纳入棚改范围,通过棚改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让这些城市管理的难点变为城市发展的亮点,既保护了城市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形象也得到有力提升。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棚户区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通过棚户区改造,为空间紧张的老城区释放出绿化、微公园、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棚改项目及周边地块绿化率大幅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明显加强,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城市路网结构,打通城区交通微循环,方便了居民的生活出行;为“一湖九河”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提高了我市城市建设水平。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我市按照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科学编制棚改计划,以《安庆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为蓝本,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城镇人口规模和住房现状等因素,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市棚户区调查摸底工作,编制完成《2018-2020年三年滚动初步计划》;同时,建立完整有序的项目库,定时对项目进展进行更新,实现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全面实施应用。

3.满意度指标分析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我市积极主动为棚改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统一的服务,及时答复、解决服务对象的诉求,得到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棚改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为了抢抓国家政策收尾期,我市2018-2020年仍将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其中,2018年的新开工任务将超过3万套。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恳请省厅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把棚户区改造作为贷款支持重点,不断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供给,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特别是针对我市的贫困县,建议省厅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2.进一步指导各地进行棚改业务培训。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尤其是涉及棚改融资方面政策,更新速度快。为适应新形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需要,建议要加强对各地市棚改政策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引领基层棚改工作人员学习棚改政策和法规,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为更好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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